【魏光说检察】第20期:女子赊账十六万,终酿牢狱苦果
2026-05-13 15:29:5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陶江云 | 作者:肖瑶 | 点击量:1721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肖瑶)侥幸是骗局的温床。贪婪是犯罪的枷锁。总有人妄图靠走捷径摆脱困境。却不知每一步投机取巧。都在向法律的红线靠近。今天这起案件。正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闹剧。最终让自己身陷囹圄。也连累了无辜的家人。

2025年6月的一个午后。张晓丽(化名)来到兴旺烟酒商行。她是一家公司的酒水销售。与老板有些业务来往。彼此还算熟悉。“老板。麻烦给我准备15条香烟、42瓶白酒。还有一些招待用的糖果、饮料。我舅舅下周办酒席。等酒席结束收了礼金。立马把钱给您送来。”办酒席赊欠烟酒本就是常事。老板没多想。核对货物清单后让张晓丽签了五万余元的赊欠单据。便将货物交给了她。

这所谓的“舅舅办酒席”。不过是一个“幌子”。张晓丽这几年做生意欠下了许多外债。工资时常入不敷出。手头周转不灵加上被催债。她便打起了转卖烟酒的歪主意。

当天下午。张晓丽联系了二手烟酒回收商王浩。将大部分烟酒低价出售。一共卖了三万余元。她将一部分钱用来偿还之前部分欠款。暂时平息催债电话。另一部分钱维持基本生活。接下来的几天。她又陆续在3家烟酒商行以同样的方式赊欠了大量烟酒。随着赊欠金额越来越大。迫于压力她索性辞掉工作。一门心思盘算着如何转卖烟酒。

几天后。张晓丽故技重施。又以“亲戚办酒席需要烟酒”为由走进另一家商行。凭着熟人身份和熟练话术。她又顺利赊欠几万元的烟酒。此时的张晓丽。已经陷入了“赊欠—转卖—还债—再赊欠”的恶性循环。滚雪球般的债务让她无法回头。

在随后的半个月里。她频繁往返于几家商行。每次都以“亲戚办酒席”“家里招待客人”为借口赊欠烟酒。拿到货物后第一时间卖给王浩。用卖货的钱偿还部分欠款。刻意伪装成“有还款意愿”的样子。骗取商家信任继续拖延时间。她心里其实清楚。这种骗局迟早会败露。又怕骗局拆穿后承担后果。就在这种矛盾与煎熬中。一次次重复着同样的把戏。

2025年7月的一天。福源烟酒商行的老板因缺货去王浩的二手回收店淘货。意外发现了自家商行卖出的、带有专属记号的白酒。结合张晓丽近期频繁赊欠、还款拖沓的反常。老板立刻起了疑心。随即联系了其他几家被张晓丽赊欠过的商行。几人核对后惊觉她所用的套路如出一辙。这才后知后觉地报了警。

经查。张晓丽在2025年6月至7月间。多次在多家商铺赊欠烟酒总价值高达十六万余元。案发后。张晓丽的家属全额赔偿了几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云溪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张晓丽提起公诉。最终。云溪区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提醒:本案中。张某某妄图通过“拆东墙补西墙”摆脱债务困境。最终身陷法律泥潭。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遇到经济困难。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切勿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各类经营主体面对赊欠、借贷等请求。无论是否熟人。都应提高防范意识。核实相关情况、留存证据。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防范诈骗风险。

责编:陶江云

一审:陶江云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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